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回顾担当作为务实创
担当作为务实创新围绕中心依法履职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回顾
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担当作为,务实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良好开局。
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18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4件,作出决议决定7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7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组织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各1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次,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务实进取的清晰轨迹。
为加大环保领域立法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将原定于去年10月初审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前到了9月初审,还就露天焚烧秸秆做出相关决定,全面清理环保方面法规时,打包修改9件、废止2件,使法规更符合时代要求,为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和保护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去年11月30日,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表决通过,此次修订,人大专委牵头起草、提前介入,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修订过程中还将三审制从制度层面推向实施层面。
1月26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审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这部法规草案前期已经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是继做出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改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之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立法,以立法引领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年,省人大常委会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落实,依法行使监督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现人大监督与省委决策、政府重点工作同向发力。去年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决定连续3年开展执法检查,把上年发现的问题作为下年检查的重点,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后,赋予了人大新的监督职责。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委决定,年3月在全国率先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5月听取了监察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开展询问,为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新经验。
省人大常委会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监督,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省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报告,就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专门出台意见,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双联系”,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共交付了18件议案,现已全部完成审议处理;代表提出的件建议,其中包括23件重点办理的建议,也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到90%以上。在服务代表、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的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一线定位,瞄准一流标准,探索创新,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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