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法护佑两山七河一流域山西广播
生态立法护佑“两山七河一流域”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肩负以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制定出台了三年立法计划,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做出了安排。
“两山”,即太行山、吕梁山;“七河”,即山西境内的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七大河流;“一流域”,即黄河流域。省委将全面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和环境保护,作为践行“两山”理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
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了“两山七河一流域”以及湖泊、湿地、泉域等42件保护性立法项目,其中省级9件、市级33件,基本构建起了以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的“四梁八柱”法规框架。其中出台了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整合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的3件法规,制定汾河保护条例,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其他五条河流采取市市协同方式开展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立法,按照黄河流域,忻州、临汾、吕梁、运城4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禁牧立法工作的要求,吕梁市已通过在全市实施禁牧休牧轮牧促进林木协调发展的决定,忻州市已通过加强黄河流域忻州段生态保护实施禁牧的决定,其余两市正在加快推进。
有了立法引领,美丽山西建设不断提速。今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就发布消息,经过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全省地表水环境整体持续向好。1月至8月,全省地表水58个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提前4个月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决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调研等,并连续3年进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让利剑作用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
02:35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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