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水污染防治办关于严禁向三交河河道倾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破坏河道的违法行为,确保三交河河道生态安全和行洪畅通,彻底改善我县三交河入汾河水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直排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严禁在河道、岸堤,倾倒、堆放垃圾和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

二、严禁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河道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破坏河道生态的行为。

三、按照“谁设置、谁治理”的原则,对不达标的入河排污口彻底进行整治或封堵,坚决禁止向河道内违法排污。

四、河道管理,人人有责。沿河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定期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举报举报

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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