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新大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臭水横流危及

汾河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也是山西第一大河流。针对汾河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山西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立法工作,为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1月23日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在规划与管控、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近期,本网多次收到宁武县怀道乡新大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南沟子育肥厂(即养猪厂)排放废气以及粪便臭水严重损害着周围各村的村民身体健康的举报。

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中了解到曾几何时,村里中老年人,早晨出来路边聊天散步,呼吸着散发着泥土芳香气味的新鲜空气,人们心情愉快淡笑风声。可自从养殖场建成投产,村民的头顶被臭气笼罩着,因为忍受不了那刺鼻的气味,早晨出来要捂着鼻子,闭着一口气,然后匆匆回家,关门闭窗,尤其是东南方的风刮来或阴雨天气,这种气味越浓更是刺鼻,之前村民吃饭的时候,喜欢端着碗出东拉西扯,谈天说地,开开心心。现在闻到这气味,连饭都吃不下去,直想呕吐,时间长了,这气味能令人头昏脑胀,严重的影响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

一度时间迫于某媒体的报到有所收敛,但没隔几天仍然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村民只好把苦水往肚里咽,附近村民急切希望通过媒体这正义的喉舌,把村民的呼声传达出去,以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进而督促该养猪场制定出处理废气废水的切实有效措施,还我们青山绿水,还我们新鲜空气。

宁武县作为汾河发源地,本应带头做好三晋母亲河最强“绿盾”,而宁武县怀道乡新大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南沟子育肥厂存在的污染显现出来的是汾河发源地宁武县属地监管的缺失。监管的漏洞、监管的乏力,是直接导致企业污染屡禁不止的原因。新环保法和《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的出台,不能仅仅是一纸文书,如何加强汾河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值得当地职能部门深思。希望宁武县相关职能部门能尽快查处此事,能真正做到以保护“青山绿水”为己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要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来源:中国环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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