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临汾新闻网讯清理河道乱建、保护崖沙燕栖息地、督促治理“飞线充电”隐患……近年来,尧都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依法履职、大胆探索,有力保护了公共利益。
清理违建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尧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丽华介绍,去年以来,尧都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积极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年9月8日,尧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吴村镇王曲村岔口河河道内存在两处修建养殖场的违法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两处养殖场位于王曲村岔口河河道北侧,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属于河道“乱建”问题,且占用面积较大,场内不仅饲养着牲畜和家禽,还搭建有简易住宿工棚。养殖牲畜的粪便直接外排至河道,不仅污染河流水质,更阻碍了河道行洪,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对此,尧都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经过尧都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两处违法建筑物全部拆除。如今,违法建筑物对河道造成的安全隐患已消除,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保护了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彰显了检察机关守护公益的决心与信心。
防患未“燃”督促治理“飞线充电”
聚焦民生安全,发挥监督职责,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发送建议消除安全隐患,这在尧都区检察院并不是个案。
今年4月1日,尧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辖区内十余个小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居民从家中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这些电线、插线板长期经受风吹日晒雨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磨损、老化现象,进而可能造成漏电、短路甚至失火伤人。
“春夏季节气候干燥,老旧小区用电线路安全性能不托底,小区里如此大的人员密度,万一发生火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怎么办?”为此,尧都区检察院围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开展了专题公益诉讼。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干警对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研判。办案组讨论后一致认为,“飞线充电”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条件。
因此,尧都区检察院向尧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和辖区内各公安派出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推动相关问题纠治整改,最大化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凝聚共识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今年6月,尧庙镇下靳村汾河东侧沙质悬崖上密密麻麻的小“窑洞”吸引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注意。原来这些小“窑洞”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崖沙燕的洞巢,然而它们的生存处境却并不乐观,检察官发现,附近的采砂施工对崖沙燕的生存繁衍造成严重威胁。为保护崖沙燕栖息地,尧都区检察院联合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多次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取证。
为进一步凝聚野生动物公益保护共识,合力解决受损公益难题。6月30日,该院在尧庙镇政府召开督促保护崖沙燕栖息地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了负有监督职责的行政机关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展示了大量现场图片、视频,直观地展示了当前栖息地遭受破坏的范围、程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同时,释明法律依据、指出问题焦点、提出处理意见。有关行政机关代表对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履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下一步举措。7月5日,尧都区检察院和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以公益诉讼的协同化、社会化,共同推动形成行政、司法、社会多元共治效能。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检察官要用好这把‘利剑’,使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尧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新平说,在今后工作中,尧都区检察院将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益诉讼的温度与力度。
记者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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